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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缴税一触即发 业界争议四起_电商缴税到底该怎么做

编辑:阿荣 内容来源: 北京商报 2013-03-14 08:39

文章导读

上周五,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为电商企业开具发票提供方便。从各种角度上看,电商征税已成为在弦之箭。但对于电商是否应该缴税、怎么缴,业界却有诸多争议。

    支招三:别照搬实体税收模式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莫岱青也认为,网店征税,尤其是向淘宝网店征税,从规范行业的大方向上是有必要的,否则对于B2C企业以及线下卖家 而言并不公平。另一方面,对个人网店征税后,有利于促进C2C领域的优胜劣汰,使“无良商家”难以生存,并将网购呈现出来的许多问题落实到每个责任人。买 家与卖家将以诚信为基础,建立优质的网购市场。

    对于《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对电商缴税的推动作用,莫岱青坦言具体怎么收税现在还很难说。“要依照电商的特点来进行征税,完全照搬实体店的税收模 式可能不太好,根据网店的成交订单数、销售额、利润等经营指标,实施差异化税收政策,也可根据不同细分行业进行征税。”她同时建议,政府可以对网店的税率 采取一定的优惠,以保证个人网店的健康发展。对于企业和个人开网店征税需要区别对待。

    支招四:借鉴欧美电商纳税经验

    电商进行征税正在成为国际趋势,中国似乎也难以置身事外。

    相关资料显示,目前不论是互联网的发源地美国还是经济发达的欧盟,都明确对电子商务征税。1996年美国财政部颁布的《全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解 析》、1997年美国政府发布的《全球电子商务纲要》都对电子商务实施税收征收持肯定态度,1998年美国正式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决定不为“比特” 的流动发明新税,就是对互联网接入服务免税,其规定的免税期经过多次延长直至2014年11月1日。欧盟不仅在1997年通过了《欧洲电子商务动议》以及 《波恩部长级会议宣言》等文件,而且还在2003年7月正式启动了对电子商务课征增值税。

    业内人士表示,我国应该借鉴美国和欧洲的成功经验,但是需要根据本国国情,对电子商务应采用适当优惠的税收政策,促进电子商务在我国的迅速发展,以便日后开辟新的税收来源。(王璀一 崇晓萌)

关键词:   电商缴税 | 淘宝 | 天猫 | 苏宁 | 网络发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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