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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海瑟薇:长大了的Prada公主

编辑:阿荣 内容来源: 风尚人物2015-03-21 18:39

文章导读

安妮·海瑟薇:长大了的Prada公主。《穿Prada的魔鬼》也给了你很大压力吧?安妮·海瑟薇:还可以。我觉得给我最大压力的应该是《断背山》,因为在那里我有一些尺度比较大的镜头,人们再也不会认为我是个“少女明星”了。5年前的《公主日记》让很多十几岁的女孩认识了我,现在她们也应该在20岁左右,一直都同我一起成长。

 

《OK!》独家专访海瑟薇:不怕前方有魔鬼等我



    长大了的Prada公主

    安妮·海瑟薇 不怕前方有魔鬼等我

  没有人能保证你一帆风顺,还是现实一点面对困难吧!只要坚强那么一点点,再厉害的魔鬼也不能挡住你的路!

  夏天又到了,校园里多了一丝离别的伤感,却也充满了跃跃欲试的希望——读了这么多年书,年轻人终于过上了理想中的自由生活,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可以一脚把世界踩在底下,心比天高,相当有志气。

  恭喜你冲破重围找到一份工作,你的实力已经得到了证明,接下来或多或少得看看运气了其实能跨入同一门槛的人实力相差无几,但每个人的运气好坏就很难说。你没有资格选择由谁来做你的上司,只能由上司来决定你适不适合跟着他。

  到底什么是适合?或许对某些人来说,完美的人并不是他们想要的,他们需要的是一种间接的成就感:把不会飞的丑小鸭打造成凭空翱翔的凤凰,虽然他本意可能只是从折磨人的过程中获得一种舒适愉悦的感受。安妮·海瑟薇就是这样一个被“魔鬼”折磨的例子,而那个女魔头,还穿着Prada。其实,《穿Prada的魔鬼》不仅是一堂时尚大课,还是初入职场的第一课。看看安妮·海瑟薇在剧中那可怜模样,相信很多人都会向她投去同情的目光。可是,我们更应该去羡慕安妮——折磨你,说明看得起你。前方还有无数个“魔鬼”在等着我们,如果你够坚强的话每一个都不算什么。

  你看起来比以前成熟多了,“婴儿肥”也不那么明显了。

  哦,我的生活没有那么富于故事性,瘦了跟成熟没有什么关系。最近我生病了,所以憔悴了一些。不过我的衣服尺码还是在4号到6号之间,没有瘦很多。

  你希望自己再瘦一点吗?

  我曾哭天喊地祈祷自己穿0号的衣服,哈哈,开个玩笑!为什么大家都希望女明星瘦得像根竹竿呢?其实我觉得,这世上没有胖女人,只有不会穿衣服的女人。如果总穿显胖的衣服,那所有人就都应该减肥了。

  你在这方面有什么心得吗?

  起码我懂得怎么穿衣服,知道哪些衣服适合我。有时候我可以把自己打扮得很瘦,有时候却很丰满,这都是搭配的效果。我建议女性朋友们应该多花点时间研究服装搭配,这比减肥容易多了。

  难道你从来不担心自己有一天也会像个气球?

  我还求之不得呢!那样的话我就可以去当特型演员了,就不会再有人说我像个花瓶了。做演员这行本来就要承受很多压力的,体重这种小事干扰不了我。

  《穿Prada的魔鬼》也给了你很大压力吧?

  还可以。我觉得给我最大压力的应该是《断背山》,因为在那里我有一些尺度比较大的镜头,人们再也不会认为我是个“少女明星”了。5年前的《公主日记》让很多十几岁的女孩认识了我,现在她们也应该在20岁左右,一直都同我一起成长。

  《断背山》火得一塌糊涂,可人们的注意力都在导演和两位男主角身上。

  我对这点并不介意。能在李安的指导下演出,对我来说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学到了不少东西,这让我更有自信去演好接下来的戏。

  这次为了演好戏里的主编助理,你去过时尚杂志体验生活吗?

  没有,我没在杂志社工作过。其实以前我曾在纽约的克里斯汀拍卖行(世界上最老的艺术品交易商)实习,那里给了我很多学习的机会,至少我穿晚礼服参加活动的机会就很多,所以一些场面上的事我也能应付。

  拍卖行里有人欺负你吗?尤其是那些资历很好的前辈们。

  他们对我都很好。以前在学校、社团还有实习的公司里都没有体会过被欺负的滋味,只是在《穿Prada的魔鬼》这部戏里演了一个受气包的角色。有时候我真希望谁给我脸色看看,或者为难我一下,但我始终没有碰到这种事。不过就算以后碰到了,我也不害怕。

  听说你们拍戏的时候吃了不少好东西?

  剧组的人每天中午都会喝上一杯酒,这样能放松放松;有时候我们会在凌晨5点去跳舞,这比睡觉更能解乏;而我自己更喜欢去片场周围的街道走走,而且还很希望自己能走丢,这样就可以多跟当地人接触了。说到吃的话,我印象最深的是热巧克力,天啊,现在想起来都口水直流。

  你挑食吗?

  我也不愿意挑食,但我对一些食物有过敏反应,所以不得不注意。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只能吃意大利通心粉,最糟糕的就是每次首映式之前,我都能吃好多,结果胃就胀。不过幸好吃通心粉不会变胖,要不我就真像个气球了。

  你自己会做通心粉吗?

  我很少下厨,都是我男朋友做的。他的手艺可以跟任何一位大师相比,做出来的通心粉特别棒。

  你这样夸奖他,让我觉得你的水平肯定很对吗?

  哈哈! 你说对了一半。我做菜是很烂, 但我很会做蛋糕,烤箱比炒锅更能吸引我。你知道,演员的直觉都很强,所以容易做出一些很混乱、没有逻辑的事。多亏书上有具体的操作步骤,要不我的蛋糕肯定又是一滩泥了。

  或许在这部戏之后,你可以指导你的男朋友如何穿衣,而他可以教你做菜。

  他是意大利人,在时尚这方面并不需要我的意见,有时候他的眼光比我还好呢,倒是我需要问他给点建议。他这个人不喜欢穿T恤衫,所以我会让他在我的生日宴会上穿一次给大家看看,让他迁就我一下。

  那你平时会怎么迁就他呢?

  给他唱歌喽。我每天都唱歌哄他开心,他也很喜欢听我唱。

  你的嗓子好像不太好,这样还天天唱?

  是的,我有咽喉炎,不过这有时候会让我更有魅力——我的声音变沙哑了,听上去特别性感,连《穿Prada的魔鬼》的录音师都很喜欢呢。

  这部戏有没有提升你的时尚品位?

  这部戏的确让我更懂得欣赏美好的事物,比如服装和绘画,每次都能给我带来惊喜。但拿时尚品位来说,我还是喜欢简洁大方的东西,看什么衣服洗干净了,我可以二话不说就穿在身上,也不太考虑这件衣服贵不贵、够不够档次。可以这样说,《穿Prada的魔鬼》教给我最大的道理就是“不做时尚的奴隶”。

  你不喜欢名牌吗?

  喜欢啊,哪个女孩不喜欢呢?我想说的是,虽然我不会刻意追品牌的新品,但也很喜欢它们那种灵感、设计、质地和细节。就像我现在穿的衣服,裤子是Chanel的,上衣是Alice Temperley的,感觉非常舒服合身。尤其是这件上衣的宽袖子,正好可以挡住我的手臂,让我看上去更瘦一点。

  如果很多潮流新品放在你面前,你能做到无动于衷吗?

  这个圈子里的诱惑实在太多了,有物质上的,还有精神上的。作为演员,我每天都要面对不同的新鲜事物,其实也就是新鲜的诱惑。难道要我去追那些东西吗?不可能的,我也追不起。我穿衣服除了要舒适之外,还对得起公众的眼睛就行了,不用每次都大张旗鼓地穿最贵的裙子。

  你的男朋友不会为你买一些新品吗?

  偶尔会的。但我们毕竟都有独立的收入,所以我要买的话也会自己去买。

  听说你对穿高跟鞋很讲究?

  是的,我好像生来就有这个天赋,喜欢穿高跟鞋。我3岁的时候就偷穿妈妈的细高跟鞋了,一直穿了两个礼拜,从来没有扭到脚或者摔倒过!我真是爱死高跟鞋了,虽然这对脊椎不太好。其实有很多人觉得“时尚”是很肤浅的东西。我最开始也是这样以为的,后来却改变了看法——时尚并不是那种轻佻的、没文化的人才会做的事,而是有活力、有创造力的人才能做的事。就像杂志一样,编辑总要不停地想怎样才能做出新意和深度,这就是他们的智慧。

  感觉这个圈子里势利的人很多,你觉得呢?

  可能是时尚所传播的东西太光鲜亮丽了,所以让人觉得很复杂、很混乱。其实阿谀奉承和不安全感在哪个行业都有,我对这些已经有免疫力了,最多也就是笑笑那些自以为是的人。

  听起来你好象已经学会妥协了。

  让步吧,我更喜欢用“让步”这个词来形容我的心理状态。我其实就是不那么较真了、不太计较小事情了,事实上也没有什么可计较的——让

  步也会让自己放松一些。

  你的男朋友是一位房地产商,你们想找到共同话是不是有点困难?

  一起生活就是最大的话题啊。虽然他的工作与电影一点关系都没有,但那毕竟不是他生活的全部。他喜欢和我一起旅行、吃饭、遛狗,这跟所有情侣都一样,没什么特别的。

  你是明星,他是富商,这已经很特别了。

  我们决定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对方的身家是多少——我不在乎他能赚多少钱,他也不在乎我会不会成为奥斯卡影后。话又说回来,就算我得了10次奥斯卡奖,也换不来一个贴心的男朋友。所以这份感情是我应该珍惜的,也是我应该负责的。

  他还住在意大利,而你在好莱坞,你们平时怎么呵护感情的呢?

  我们俩约好了,最长两个星期不见面,如果要超过两个星期的话,一方一定要飞过去看另一方。我们都觉得打电话很不管用,因为时间长了两个人难免会想,到底是应该主动打过去呢,还是死活都要等对方的电话呢?结果两个人肯定开始较劲了,谁都不肯先低头。我们不想出现这种状况。

  那你们俩谁让步多一点?

  比较平均吧。其实他来看我并不能说他就让步了,而是因为他有时间;我去看他也不能说我求着他什么,而是因为我不拍戏,有空去看他。理由都很简单,最好不要把事情弄得太复杂。

  你觉得找个外国人最大的好处是什么?

  我可以了解不同的文化,能知道世界上另一个地方正在发生什么。而且这种不同文化碰撞出来的火花往往是很夺目的,就像我和他,一直都很快乐。

  最近你有一部纪录片也上映了,听说是安吉丽娜·朱莉策划的?

  是的,那是去年1月份拍的,安吉丽娜是投资人,她找了几个明星去不同的地方讲述各自在当地的经历:她自己去了沙漠,我去了柬埔寨,裘德·洛去了新奥尔良,基弗·桑德兰留守洛杉矶,科林·法瑞尔则远赴罗马……我们都快成旅行团了。

  你接下来的工作是……

  我刚刚拍完简·奥斯汀的传记电影,我在这部戏里要学很多东西:弹钢琴、写漂亮的英文,还有说地道的英国英语。我都不知道把这些东西学会了以后我会变成什么狼狈样,可能观众都会认不出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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